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2〕4号)、《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教监管〔2022〕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活动的通知》(粤教监管函〔2023〕10号)有关规定,主办单位完成自主申报并承诺零收费,市教育局按流程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及复核,确定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珠海市竞赛等11项竞赛项目为2025-2028学年我市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全市性竞赛活动,举办时间原则上为2028年8月前,在此期间每学年举办不得超过1次,累计不超过3次。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和高考加分项目,不得在高校招生中违规使用竞赛结果。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会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进一步规范竞赛管理工作,加大对竞赛管理政策及竞赛名单的宣传,指导名单内的竞赛提升办赛质量,确保公益属性,充分发挥竞赛育人功能。同时,引导学生和家长自觉抵制名单外违规举办的竞赛,对有关线索积极投诉举报,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珠海市教育局

2026年4月29日

附件:珠海市2025-2028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