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运会足球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8篇
篇1
甲方:中国足球协会
乙方:运动员本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运会足球比赛规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乙方参加全运会足球比赛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资格认定
1.乙方必须是中国足球协会的注册运动员,并具备参加全运会足球比赛的体能和技能条件。
2.乙方需通过中国足球协会组织的选材和试训,并在中国足球协会的官方名单中公布。
3.乙方需遵守中国足球协会和全运会的所有规定和要求。
二、参赛承诺
1.乙方承诺参加全运会足球比赛,并全力以赴,发挥出自己的最佳水平。
2.乙方承诺在比赛中遵守比赛规则,尊重对手,保持体育精神。
3.乙方承诺在比赛中不出现任何违规行为,如假球、黑哨等。
三、行为规范
1.乙方在比赛中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尊重裁判判决,不得对裁判进行人身攻击或指责。
2.乙方在比赛中必须保持体育精神,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获取胜利。
3.乙方在比赛中必须尊重对手,不得对对手进行恶意犯规或攻击。
四、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体能测试和技术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决定是否给予参赛资格。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训练和比赛条件,保障乙方的身体健康和比赛安全。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
4.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的规定和要求,为球队的整体利益着想。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如违反协议规定,未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如违反协议规定,未参加全运会足球比赛或违反比赛规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
2.如协商无果,可通过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遵守裁决结果。
七、协议期限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期限为一年,自生效之日起计算。
3.协议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可续签本协议。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遵守其约定。
甲方(签字):中国足球协会
日期:2025年5月10日
乙方(签字):运动员本人
日期:2025年5月10日
篇2
甲方:中国足球协会
乙方:XXX(运动员姓名)
根据中国足球协会及全运会的相关规定,为了确保全运会足球运动员的代表资格,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运动员资格
1.1乙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在XXXX年XX月XX日前出生,具备参加全运会的年龄要求。
1.2乙方须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并持有有效的运动员证书。
1.3乙方在近两年内(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无违反中国足球协会及全运会相关规定的行为。
二、代表资格获取
2.1乙方需通过中国足球协会组织的全运会预选赛,并取得规定的名次。
2.2乙方需在全运会报名截止日期前,向中国足球协会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并完成报名手续。
2.3代表资格的确认以中国足球协会及全运会的官方公告为准。
三、权益保障
3.1甲方将确保乙方的训练和比赛条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3.2乙方在代表资格获取过程中,如遇到不公正待遇或违反规定的行为,有权向甲方提出申诉。
3.3甲方将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违约责任
4.1若乙方在获取代表资格过程中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取消其代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2若乙方在比赛过程中因自身原因未能履行比赛义务,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3若甲方未能履行协议中的义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协议生效与终止
5.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全运会结束之日止。
5.2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
5.3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六、其他事项
6.1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应协商解决。
6.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