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青岛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青岛市体育运动学校

四、支持单位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7月28日-29日

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流清河景区内

六、参赛单位

各区(市)代表队

七、年龄、组别及项目设置(共10项)

(一)年龄、组别设置

1.男、女甲组:2011.1.1-2012.12.31出生

2.男、女乙组:2013.1.1-2014.12.31出生

(二)项目设置

1.男、女甲组(5项):长板划水200m、长板划水300m、男女混合200m接力团体赛;

2.男、女乙组(5项):长板划水100m、长板划水200m、男女混合100m接力团体赛。

八、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具备青岛市户籍或学籍,非青岛户籍的学龄前运动员必须由区(市)教体局出具就学证明。

(二)参赛运动员按学籍或就学证明确定代表单位,学籍建立时间至少为运动员信息注册前一个学期(学龄前就学证明和一年级新建学籍除外);因输送至市级训练单位备战山东省第26届运动会而变更学籍的运动员代表输送区(市)参赛。

(三)各参赛单位应对选手的健康状况、水中自救能力和意外伤害负责,并承担赛事期间可能发生的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各单位需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0万元以上)并出具二级乙等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心电图、脉搏、血压为必检项),报到时向组委会提交复印件、并查验原件。

(四)参赛单位须征得参赛运动员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并由其监护人签署参赛同意书和相关承诺书。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进行青岛市青少年运动员信息注册, 并获得参赛证。

(六)赛前对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比赛期间,只受理关于运动员冒名顶替等资格问题。

(七)运动员在参赛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该代表队该组别参赛项目成绩,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八)具备青岛市正式户籍或正式学籍,但已经代表外省市参加过省级及以上正式比赛的,须先代表青岛市参加山东省青少年运动员信息注册和代表山东参加全国注册(全国注册相关规定按山东省第二十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否则不得参赛。

(九)其他事项根据青岛市第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竞赛规程总则要求执行。

九、参赛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队医1人,各组别男女运动员各5人,每名运动员除混合接力团体赛外不能兼项。接力团体赛各组别每队男、女各报名2人。

(二)赛前在海水浴场进行游泳测试,测试距离100米,测试要求4分钟以内完成,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参赛,凡是在2022年1月1日以后参加过青岛市及省级以上帆船、冲浪项目锦标赛、冠军赛比赛的运动员免测。

(三)各代表队报到时,须向单项竞委会提交学籍证明、有效期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体检合格证明、免责声明书、家长同意书、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

(四)运动员参赛检录时,须向大会交验二代身份证、外籍或港澳台参赛运动员提供护照、港澳台身份证原件及《青岛市第六届运动会冲浪比赛运动员参赛证》,无证件或证件与本人不符者,不得参赛。

(五)有以下疾病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其他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十、竞赛办法

(一)根据竞赛规程、竞赛通知、竞赛委员会颁布的竞赛细则及修改补充部分执行。

(二)本次比赛器材由大会统一提供。

(三)比赛设个人赛与混合接力团体赛,各组别接力团体赛成绩为参赛运动员成绩总合。

(四)参赛人员比赛时必须穿戴救生衣,否则不得参赛。

(五)以划行时间少者决定名次,以此类推。

十一、录取名次、计牌和计分奖励

(一)比赛录取前八名,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和证书,其他名次只颁发证书。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

(二)报名不足2个单位的大项和报名不足2人(对、队)的小项取消比赛,报名2人(对、队)和报名不足8人的小项比赛,减一录取。

(三)比赛设团体总分奖,各参赛单位按参赛各组别计分总和累积计算,前三名颁发牌匾。

(四)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体育教师)和优秀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按3:1的比例推荐,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体育教师)和优秀运动员按10:1的比例推荐。“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颁发牌匾,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体育教师)和优秀运动员颁发证书。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按组别分别填报,必须打印)一式2份,于7月11日前将电子版报名表以及报名表扫描件发送到项目承办单位邮箱799938426@qq.com,逾期报名一律按弃权论;报名表一经上报,一律不得更改组别级别和变更参赛运动员姓名。

(二)技术官员(含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及资审和竞赛监督代表等)于赛前1天报到,比赛结束后离会。

(三)各代表队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8526126211

十三、申诉、纪律和处罚

(一)运动队赛前须接受赛风赛纪相关教育,并由代表队签署赛风赛纪承诺书。

(二)对比赛中违反体育竞赛纪律的运动员、教练员,除按规则给予处罚外,按有关规定给予警告、取消比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全市通报等处罚。

(三)比赛期间对赛事组织、裁判员判罚等赛风赛纪方面有异议的,由参赛运动队领队或教练员提出申诉,申诉应在该场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以书面形式上报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予受理。同一事由申诉2次被驳回后,不再予以受理。

十四、反兴奋剂规定及处罚

各参赛代表队,严格遵守国家《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规定,并自愿签署反兴奋剂承诺书;如有违反,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有关规定处罚。

十五、经费

(一)本次比赛按照大会相关规定安排食宿(不住宿的代表队只安排午餐),各代表队往返交通等相关费用,各单位自理。

(二)本次比赛根据需要支付与比赛相关的其它费用,按照竞委会有关财务规定执行。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归青岛市第六届运动会组委会

附件:

1.冲浪比赛报名表.docx

2.冲浪比赛免责声明书.docx

3.冲浪比赛家长同意书.docx

4.冲浪比赛赛风赛和纪反兴奋剂承诺书.docx